最近评论
我知道你在做梦
作者:
都市
知秋的水平是值得信赖的,能写出引人入胜的故事。但是本文一卷结束,并没有网文意义上的爽,反而显得闷。
主角虽然得到了金手指,但一直在探索其功能,没有大显神通的剧情。作者写的这些主角配角,写的是一群庸碌的人,被生活蹉跎,不甘而又无奈地活着。你看这能爽吗。
主角的表哥和6叔更有主角像。你看表哥,虽然生活困顿,仍然能路见不平,拔刀而起。至于6叔,要是给他金手指,说不定真要太极拳打爆诸天了,哈哈。6叔才真的是网文主角范。
我的物品有升级面板
作者:
科幻
科技文,但是也不深,基本就是双手一拍要啥来啥,主要走无人机、战斗机和航天飞机方向,顺便在国内开私人**公司跟骆驼、大毛做生意,别问为什么能开,问就是小说别太较真。
女主写的很绿茶,人设非常符合宅男喜好,漂亮、大胸、女警、coser、健身、主动,不被读者喜欢的原因,一是利用职务便利查主角开房信息和网络浏览记录,二是知道主角前途无量之后主动献身,用身体绑住主角。
重生三国从养鸡开始
作者:
历史
开幕雷击,为啥看个三国文还要有家长里短的女频狗血剧情?
至于发展,要独立就独立,要跟随就跟随,结果把刘备写得那么讨厌还乖乖跟从,这是要宫斗?
作者对汉代的认知非常缺乏~干旱饥荒的时候在城里养了好多鸡整天咕咕叫的~鸡不怕人偷也怕黄鼠狼啊
然后还在山上建了个大院??!不得干旱渴死你?
剧情合不合理,一路各种解释,解释成这样,写什么小说?
重生过去从四合院开始
作者:
都市
这本的贾张氏智商最在线。一开始就没进各个角色扎堆的工厂。直接去了街道办。和四合院剧情结合不强。算是在四合院的背景下讲自己的故事。主角为人处世,成熟,圆滑,看着挺有官场文的味道。感觉作者也是个有经历的。看腻了各路穿越者收拾寡妇一家的套路,这本有点小清新的感觉。
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
作者:
都市
典型的自身写作笔力配不上自己的理想的作者。
看这类书看的是什么,受众人群都不分一下就开始乱写。
有多少读者是被前几章的社团味道吸引来的难道作者不清楚吗?
乱糟糟的,刚过去就想放弃社团化,但是没那笔力写出来就变成了逐渐迪化的社团帮众。
野心太大,什么产业都想掺和一脚,最后弄得四不像。
严重怀疑作者就给了个开头,剩下的卖给工作室代写。
芝加哥1990
作者:
轻小说
美娱文。主角重生成90年代美国底层黑人高中生,靠金手指抄歌进入嘻哈音乐圈的故事。作者用老道的文笔描绘出底层黑人街区帮派横行毒品泛滥,嘻哈音乐圈表面称兄道弟背后互打黑枪的混乱状况,令人耳目一新,丧失前世记忆、只有在生活中接触到相关线索才能回想起嘻哈音乐的金手指设定也很有创意。开头主角本来还打算靠当学霸来改善生活状况,被当成Nerd欺负后迅速开窍,靠着少数族裔身份混得风生水起,赚黑人钱艹白人妞,黑白通吃左右逢源,爽点十足。
蜉蝣回忆录
作者:
科幻
诡秘流悬疑文。主角从一处远古遗迹中醒来,发现自己可以不饮不食不眠,哪怕受伤也能快速自愈,但却丧失了绝大部分记忆,因此和遗迹的研究机构合作,帮助他们破解遗迹中的秘密,寻回自己失落的过去和记忆的故事。
小说背景是已进入信息时代的现代科技社会,但却通过发掘另一片大陆上的远古遗迹获得了类似诡秘途径的超凡力量,主角所在的遗迹就是其中之一。虽然发掘尚未完成,主角所在遗迹代表的超凡途径并不完整,但学者们已经破译了其中的部分文字,确认这条途径的宗旨是“沟通天地,代传神意”,因此将其命名为巫祝途径。然而主角从逐渐复苏的记忆中发现并非如此,在主角生活的那个年代,巫祝们已经从途径中排除了信仰的影响,不再崇拜神明,改为用超凡力量来观测天地自然的奥秘,举行祭祀预言天灾帮助生产,创造出灿烂辉煌的文明,但也因此触怒了天神,招来了大祸。尽管时代变迁,文明更替,但悬在人类头顶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从未消失,作为前代文明的遗民,主角必须在天神再次降下审判之前,帮助新一代人类文明找到出路。
佛爷棍下不留生
作者:
仙侠
地球玩家带着武侠手游系统魂穿成灵气被污染的末法时代废土上的一个武僧,行侠仗义以杀止杀的故事。设定很有意思,因为一方世界受五浊恶气污染,修行者不能再直接吐纳灵气修炼真气术法,只能通过传说中的种种妖魔鬼怪仙神圣贤所化的灵格修炼。灵格会赋予宿主一些特殊能力,而且宿主的心性行为越接近灵格对应的鬼神修行速度就越快,契合度达到100%后才能更换更高层次的灵格修炼,类似于诡秘之主的序列和扮演法。主角性格豪迈又不乏智计,虽然奉行侠义之道但绝非无底线无原则的烂好人,人设好评。金手指则是主角地球上玩过的武侠手游系统,完成系统发布的任务可以获得行善值或为恶值,行善值可以加技能熟练度,为恶值可以兑换武功秘籍神兵利器,任务过程中装逼越成功奖励越高,逼得主角不得不一边战斗一边想方设法刷时髦值,读起来很有意思。设定和文笔都很不错,强烈推荐。
魔王魔王发大财
作者:
轻小说
奇幻革命文,天朝人穿越到异世界在人魔战争关键时刻被贴身女仆背刺而落败的魔王身上,带领一群残兵败将打游击声东击西撕开包围圈逃出生天后痛定思痛,深刻反思了前身为什么会走到众叛亲离的地步后,主角决定以教员思想为指导改组魔王军,利用人类皇帝和地方贵族之间的矛盾,在环境恶劣人类势力薄弱的地方建立根据地,一边休养生息免费传授职业技能提升手下魔物战力,一边设法打探人类情报,结果惊讶地发现因为某些不可描述的原因,人类社会内部居然存在为数不少的魔物混血儿,虽然一出生就饱受歧视排挤,但还不至于像魔物那样被赶尽杀绝,依靠魔物血脉带来的一点身体优势从事最苦最累的工作勉强存活下来,形成了人类社会真正的最底层。
海贼世界的诡秘之旅
作者:
轻小说
天朝网文读者熬夜看诡秘之主时带着全知全能五途径的金手指穿越到海贼王世界,不幸沦为奴隶都市玛丽乔亚的一个拍卖品,更不幸的是还被路过的天龙人连同拍卖场上的其他奴隶一起打包带走,背后烙上天龙蹄印,在天龙人的凌虐下过着牲畜般的生活。几番反抗毫无效果更惨遭毒打后主角被迫转变思路,尝试以“观众”自带的察言观色能力和“歌颂者”赋予的歌唱天赋讨好天龙人,成为了奴隶中的上等人,由此获得了阅读书籍的机会,更意外发现向天龙人收藏的恶魔果实祈祷能够提升“秘祈人”的扮演进度,只有需要出海的“水手”一时找不到扮演的途径。主角本来已经满足于这种做稳了奴隶的生活,没想到进入变声期后天龙人为了保证音色纯净竟打算把他给阉掉。
罪恶之城
作者:
奇幻
烟雨江南将他的小说都放在一个克莱因瓶当中,不同作品有着联系但是说不清谁先谁后。这本罪恶之城就经常被粉丝们拿出来与亵渎放在一起讨论谁是前作谁是后作。
拥有一半精灵一半恶魔血脉的李察因为心中执念选择参与位面间的战争。他在永恒与时光之龙格里高利这个老鸡贼的协助下征服了一个又一个位面,了解了世界的秘密,最终,李察在世界暗面的入口处打败了歌顿,心中的执念终于了结。
狩魔手记
作者:
科幻
故事发生在一片废土当中。
欲望催生了战争,战争毁灭了世界,战争虽然结束但是人的欲望却不会结束。核大战后剩存的人类丧失了很多关于战前的记忆,社会秩序全然瓦解,想要生存就必须不停的进化,不断的杀戮。而苏从底层当中崛起,到达了世界的最巅峰处,但是他厌倦了无休止的杀戮,他要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
亵渎
作者:
奇幻
可谓是极其毁三观的一本书,主人公罗格并不是一般小说里那样的高大伟岸的英雄人物,相反,他是个卑鄙无耻的胖子。
这本书的剧情绝对精彩,为了苟求生存,胖子罗格用尽手段跨过一道又一道高大伟岸的身躯,只要你能够接受稍微黑暗风格的剧情,这本书绝对能够满足你。
赤心巡天
作者:
仙侠
这本书虽然极力描写感情,道之类玄之又玄的唯心的东西。
但是却又在很多处细节上表现出极其强烈的违和感,例如第一章的那个左光烈那莫名其妙的爱国情怀;例如主角结义五兄弟之间阶级差距之大;例如主角出身贫寒却能在世袭制的古代上学。
我们再进一步说吧,以一个具体案例来分析。
主角的剑术高超,能够三两下杀死一个世家子弟。
炼体所需要的最起码得餐餐吃肉吧,这些肉哪来?学校食堂?想想我们义务教育学校的食堂吧。那么,估计就得是那个被杀死的人给提供。
你一个武艺高超能够一人单挑一个匪帮的人平时打架没少打吧,治伤的药从哪里来?别告诉我你一边上学一边练习武艺还要一边去学习医术炼药啊,落到实处估计还得是那个被杀死的四弟那里提供。
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收你一颗筑基丹又如何?
主角知恩不图报,又谈何“以德报怨”,又谈何“世事洞明,念头通达”?
这种违和感的原因,无非就是拿着现代制度妄想古代。下场就是既写不出纵情逍遥,又写不出等级吃人——四六不着。
巫师之旅
作者:
奇幻
这本书的评价很极端化,喜欢的把它和滚大的巫师世界相提并论,不喜欢的则把它贬低的一文不值。
实际上这本书好看在他的脑洞和一些大家都不承认的开山怪作用。
优点:脑洞很大,渡过前期的无聊乏味之后,巫师文明的猎魔远征开始了,以巫师文明为后盾对不同世界入侵。文笔或许不好,但是这些不同种族的设定就值了。之后的巫师文明对战机械天网文明也是非常的精彩。
缺点:前期笔法幼稚,情节老套简单很容易毒走一部分没有耐心的读者,而且作者有时候会陷入对设定的自嗨中去……往往一个世界会写几十章,让人看的绝望。
最后,现在很多巫师类作品都取巫师文明破灭之后的世界观,而这本书则是展现了巫师文明鼎盛的模样。
昆仑一黍
作者:
仙侠
文笔很好,各种修道术语也是信手拈来,就是看完感觉很不舒服,修仙还是各种蝇营狗苟,人物性格前后变化很大,前面还是肝胆相照的好兄弟,没几章就成了嫉妒贤能,暴躁无脑的丑角了,哎,不知道为啥这么写,也不想追更了
我的前世模拟器
作者:
科幻
前面几章死去活来有种云游戏的感觉,后面开挂在称号和天赋上,就开始不停无脑加身体素质,显得有些无聊了。
剧情没什么好说的,几乎淡到没有,就是抛设定,主角各种作死。
放下就不想再看了,因为写得实在粗糙,我回想了下一个有印象的配角都没有,情节转折非常生硬,主角的人设也很奇怪,不能细想。
但偶尔尝个鲜也能看,就大概这水平吧。
灾厄之冠
作者:
游戏
肥龙新书
主角穿进了身世奇诡,且身负疯王之血的年轻人身上,开局就拥有祝福,直接变成主角能理解的方式——没错就是系统。
开局尽显杀胚本色,获得firstblood!随后就是快乐地自首环节,被直接关进了监狱,让我不禁直呼好家伙。
结合时下流行,在平静的表世界里,蕴藏另外的诡秘世界,不得不提的召唤仪式同样闪亮登场了。
为什么看这本书:
作为游戏异界文的开山怪之一,系统界面还是内味。
杀胚各种飚血的战斗戏刷刷刷的直入脑门,行文节奏快到爆表,内容紧凑无废话。
再加上自带时下大热的闺蜜元素,这本书看起来是真的( ̄~ ̄)嚼劲不错。
为什么不看这本书:
肥龙自从恶魔囚笼以来就有这毛病(可能之前也有一点,没那么严重),就是因为游戏异界,给我感觉就是对游戏感太深偏执,导致世界沉浸感不足,看书有种抽离的感受。
很容易放下就捡不起来,各位懂我意思吧……
尤其重要的是:肥龙经常放美食图在彩蛋,一定要闪,不然半夜看就完惹!!
咳咳咳,我说的是真的,这不是演习,你们不闪不要怪我没提前说。